10月14日起我校恢复学生宿舍统一熄灯制
停电时间: 周日至周四晚11:30—次日早晨6:00
本网讯 10月12日上午,我校召开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科长以及学生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宿管中心、东校区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副校长杨敬华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就今年下半年学生宿舍恢复晚上熄灯制度作重要讲话,提出具体要求。
副校长杨敬华指出,实行学生宿舍晚熄灯制度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需要,是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的需要,各学院要教育每位学生充分理解学校维护广大学生的整体利益和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的作法,自觉配合学校执行统一熄灯制度,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时间,共同维护正常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秩序。
根据规定,自2012年10月14日起,恢复实行学生宿舍统一拉闸熄灯制度:南、北校区宿舍熄灯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晚11:30—次日早晨6:00,实行统一拉闸熄灯,由后勤宿管中心具体执行;东校区新生已形成良好的就寝习惯,实行宿舍自行熄灯制度,不统一拉闸限电。
学校要求拉闸熄灯的宿舍,要实行照明线路与卫生间、走廊线路分开管理使用的办法,以确保学生宿舍熄灯后的安全。凡在统一熄灯后,私接电线、起哄、喧哗、烧砸东西等闹事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将遵守熄灯制度的纪律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分以及评优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