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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7名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决定
来源: 长职新闻网
时间:2012-04-23 13:37:08
点击: 次
我校对7名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决定
若有异议可申诉
本网讯 近日,学校行文对工学院、经管院、旅外院等6名学生给予自动退学处理、1名学生严重警告处理。按照学校处理学生程序,学校在决定做出之前,向受处分学生、家长发放了《拟处分告知书》,均无异议。
受处理学生对学校决定有异议,还可在接到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校学工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对复查决定不服的,还可向湖北省教育厅提出行政申诉。
目前,学生处正在制定有关解除学生处分的规定,除开除学籍外,其余受处分的学生均可在半年或一年后提出解除处分申请。处分被解除后,其相关处分资料不装入档案,学校作文书保留。此举旨在贯彻处分与教育学生相结合的原则,真正做到以教育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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